据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 北京市检察机关在查办渎职侵权案件中,首次推出了6项措施,以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和协作,使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工作更加有效地结合起来。
这6项规定包括:北京市各级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部门要积极与新闻机构建立联系制度,请新闻单位将发现和掌握的案件线索随时移送检察机关,主动争取新闻单位对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对已经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问题的重大案件,要主动与有关新闻单位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及时查办;要定期、不定期地走访新闻单位,与新闻单位共同研讨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与渎职侵权犯罪相关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提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工作思路和意见;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加大对渎职侵权案件查办工作的宣传力度;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对检察工作的监督;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不断摸索新经验和新做法。